
关于举行《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听证会的公告
撰写时间:2020-04-30 09:09 文章来源: 本网
为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减低本地空气污染源的排放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所需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编了《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珠府〔2014〕12号)、《珠海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等有关规定,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将于2020年5月14日就《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主要围绕《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时正(星期四)。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市生态环境局409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12人)
(一)市民听证参加人2人;
(二)企业听证参加人3人;
(三)行业协会听证参加人2人;
(四)政府部门听证参加人2人;
(五)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人;
(六)大气环境保护相关领域专家2人。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意见;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从2020年4月30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下午17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普智晓 电话:2650912。
电子邮箱:zhdaqiban@163.com
附件:1.《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3.《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4. 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0日
业务咨询电话(点击进入) 传真:0756-221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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